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智慧產業學院「大學社會責任實踐微學程」實施要點
111年10月11日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課程會議通過
111年10月12日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111年10月25日 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通過
一、智慧產業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推動本校實踐大學社會責任,鼓勵發揮專業知識及創意,改善學用落差,促進在地認同與發展,進而邁入接軌國際之願景,並培育大學社會責任人才,依據「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分學程實施要點」,訂定「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智慧產業學院大學社會責任實踐微學程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供學生修習。
二、申請資格:四技一年級(含)及二技三年級(含)以上學生。
三、修業年限:畢業之前必須完成。
四、學分數:應修總學分12學分。
五、微學程課程規劃如下:
1.大學社會責任實務專題(2學分)
2.大學之道(2學分)
3.環境與永續發展(2學分)
4.智慧數據分析(2學分)
5.數據分析與統計應用(3學分)
6.人工智慧 (3學分)
7.智慧農業(3學分)
8.城鄉體驗設計實務(2學分)
9.包裝設計(2學分)
10.文化探索與設計運用(2學分)
11.遊憩資源調查與規劃(3學分)
12.通路展銷實務(2學分)
13.地方創生實務(2學分)
六、申請期間:欲修讀者應於每學期(第1、2週加退選期間)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七、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須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八、修習本學程之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修習總學分及學期成績計算。
九、已在本校修習相關課程且及格者,得申請抵免,抵免學分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作業要點辦理。
十、凡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經本院確認後由本校發給學程專長證明。如修完各系應修學分達畢業條件但未完成學程學分,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本校學則之規定,但不得於畢業後再要求補修本學程課程。
十一、 本要點經院課程委員會通過、校課程委員會議及校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